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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章 真情实意(第2页)

刘洪志看到车夫面相善良,便说道:“好吧。”

刘洪志上到了前面的那辆车上。

小女孩仔细地,打量他一眼,普通的大众脸,但眼睛出奇的明亮清澈,皮肤又白又细腻,只怕蚊蝇落在上面都会滑倒吧。

一看便知道,是没有做完农活的小孩。

林诗音好奇他的皮肤,怎么就那么好,刚要拉他的手细看。

却见他拱手朝母亲一揖,“伯母好,刘洪志打扰了。”

林诗音的母亲马云梅看了他一眼,这小孩知书达理,应该是大户人家,身上这件衣服十分华贵,自己做了那么多衣服,却看不出这件衣服是什么料子做成。

多可怜的孩子,这么小,便父母双亡。

“孩子,你读过书吗?多大了?”

一句话问的刘洪志,不知如何回答。

说没有读过吧,父亲曾教自己认过字,况且自己也的确会很多字。说读过吧,自己没有正儿八经进过学堂,不是骗人吗?骗人可不是好行为。

又一想父亲教过,自己又认识那么多字,也不算骗人,便痛快地答道:“读过,今年七岁了。”

林诗音一听,高兴地拍着细腻如丝缎般的小手,“好呀,好呀,妈妈,这下有人教我认字了。”

说着一拉刘洪志的手,让他坐在自己的身边。

果然,他的手指纤细修长,皮肤细腻如丝,光滑如玉,如同晨露滋润过的花瓣,柔滑而富有弹性,他的手是天生如此,还是后期保养所致?

林诗音从前面的木案抽屉里,拿出一套笔墨纸砚。

亲手研好墨,用那清脆悦耳,如同百雀羚鸟般的声音说道:“弟弟,快教我,“嘴唇”怎么写?”

刘洪志拿起笔,在纸上写下龙飞凤舞的两个字,嘴唇。

林诗音兴奋地拿起纸,递给马云梅道:“妈妈,你看弟弟写的字,比父亲写的都好看。”

马云梅是郴州马家的千金,饱读诗书,拿起纸一看,眼睛陡然一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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