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菲利普斯安多佛中学的钟楼敲过第七响时,雪粒子正簌簌地砸在玻璃窗上,汇成蜿蜒的水痕,像谁在玻璃上潦草写就的诗。叶鑫磊把最后一道数学竞赛题的辅助线画完,笔尖在草稿纸上顿了顿,抬眼望向窗外——橄榄球场的草坪已经被雪裹成了蓬松的白毯,几个穿着厚羽绒服的身影在雪地里追逐打闹,笑声隔着双层玻璃传进来,淡得像一杯温吞的柠檬水。
他把笔帽扣好,塞进书包侧兜,起身时带起的风掀动了桌角的一张照片。照片上是北京的夏天,叶文捷穿着熨帖的西装,一手搭在他的肩膀上,叶修辰站在旁边,手里捏着一枚清华大学的校徽,嘴角弯着浅浅的弧度。父亲叶明远站在正中间,西装革履,眼神锐利如鹰,母亲苏婉挽着父亲的胳膊,笑容温和。那是叶修辰拿到保研通知书的那天,一家人在明远科技的顶楼露台拍的合照。叶鑫磊伸出手指,轻轻碰了碰照片上叶修辰的脸,唇角撇了撇,低声嘀咕:“二哥还是老样子,笑都笑得那么端着。”
作为叶家最小的儿子,叶鑫磊从小就活在两个哥哥的光环里。大哥叶文捷一路从加州理工读到宾夕法尼亚大学,如今在汇丰银行顺风顺水,是父亲口中“最懂分寸的孩子”;二哥叶修辰更不必说,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系的风云人物,保研清华,还是计算机社团的副社长,编程技术在圈子里赫赫有名。只有他,叶鑫磊,还在菲利普斯安多佛中学的高中部里,每天和微积分、拉丁语、美国历史缠斗,偶尔还要应付校篮球队教练的“魔鬼训练”。
“磊,发什么呆呢?”后座的男生拍了拍他的肩膀,是他的同桌兼篮球队队友,杰克。杰克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男孩,金发碧眼,笑起来有两颗小虎牙,“等会儿的篮球训练你去不去?教练说今天要练战术配合,新来的那个控球后卫据说很厉害。”
叶鑫磊把照片塞回书包夹层,拉上拉链,转身冲杰克笑了笑:“去啊,怎么不去?我倒要看看,哪个家伙敢抢我的首发位置。”他的英语口语带着点轻微的北京腔,却流利得很,毕竟从初中起,他就被父亲送来了这所全美顶尖的私立高中。初来乍到的时候,他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,没少被同学孤立。有人嘲笑他的黄皮肤,有人模仿他的口音,还有人在他的储物柜里塞过死老鼠。那时候,叶鑫磊没哭,也没告诉远在北京的父母,只是每天放学后留在篮球馆,对着空旷的球架一遍遍地投篮,直到手臂酸痛得抬不起来。
篮球是他的救赎。在球场上,没有人在乎他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,没有人在乎他的父亲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长,大家只看他能不能把球投进篮筐,能不能抢断对手的传球,能不能在关键时刻带领队伍翻盘。靠着这股子不服输的劲儿,叶鑫磊成了校篮球队的主力前锋,也成了球队里最受欢迎的球员之一。
更衣室里热气腾腾,混合着汗水和洗衣液的味道。叶鑫磊换好球衣,正往脚上套球鞋,杰克凑了过来,神神秘秘地说:“知道吗?今天有女校的人来观赛。”
“女校?”叶鑫磊挑眉,“哪个女校?”
“韦尔斯利啊!”杰克挤挤眼睛,“听说她们学校的啦啦队要来和我们学校的啦啦队联谊,顺便看我们训练。”
韦尔斯利女子学院,和菲利普斯安多佛中学隔着一条河,是全美闻名的女校,出过不少名人。叶鑫磊笑了笑,没说话,心里却泛起了一丝小小的波澜。他想起了去年秋天,在河边的咖啡馆里遇到的那个女孩。女孩穿着韦尔斯利的校服裙,扎着高马尾,手里捧着一本《百年孤独》,阳光落在她的发梢上,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晕。叶鑫磊不小心撞掉了她的咖啡杯,手忙脚乱地道歉,女孩却笑着说“没关系”,声音清甜得像泉水。后来他再去那家咖啡馆,却再也没见过那个女孩。
训练场上,教练的哨声尖锐地响起。叶鑫磊甩甩头,把那些乱七八糟的心事抛到脑后,全神贯注地投入到训练中。新来的控球后卫果然名不虚传,传球精准,速度飞快,好几次都把球稳稳地送到了叶鑫磊的手里。叶鑫磊起跳、投篮,篮球在空中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,空心入网。场边传来一阵欢呼声,他下意识地朝观众席望去,只见一群穿着白色短裙的女孩正挥舞着彩球,笑容灿烂。他的目光在人群里扫了一圈,没有看到那个扎高马尾的身影,心里微微有些失落。
训练结束后,雪下得更大了。叶鑫磊和队友们道别,独自背着书包往宿舍走。路灯昏黄的光线透过雪幕,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。手机在口袋里震动起来,他掏出来一看,是二哥叶修辰发来的微信。
【二哥】:最近怎么样?数学竞赛准备得如何?
叶鑫磊停下脚步,蹲在路灯下,手指飞快地敲着屏幕。
【叶鑫磊】:还行,题刷得差不多了,就是有点担心拉丁语的考试。
【二哥】:别慌,你数理基础好,拉丁语多背背词根就行。对了,我和你嫂子……敖蝶芙,最近在做一个交互设计的项目,她让我问你,要不要来当我们的测试用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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叶鑫磊看到“嫂子”两个字,忍不住笑了。二哥和敖蝶芙的事,全家都知道,那姑娘是个厉害角色,学生会和编程社团两边都能兼顾,和二哥站在一起,简直是天造地设的一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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